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公司动态
行业资讯
申报解读
业务领域
申报注册
成果转化
专家论证
核心优势
研发实力
GMP基地
检验机构
评审专家
技术研究
合作伙伴
联系我们
业务领域
申报流程
申报资料
检验机构
政策法规
联系我们
T E L:010-56216670
Q Q:645225386
文章内容
主页
>
业务领域
>
申报注册
>
政策法规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的通告(2015年第105号)
2017-05-12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2014年6月30日发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进行了调整更新,形成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
附件:2.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调整内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2月23日
2015年第105号通告附件1.xls
2015年第105号通告附件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