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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答复】进口橄榄果粉(固体饮料)能否在国内作为普通食品原料

2026-08-04

  主题

  西班牙进口的橄榄果粉(固体饮料)是否在国内作为普通食品原料

  内容

  您好,请问下关于西班牙进口的橄榄果粉(固体饮料)是否在国内作为普通食品原料,橄榄果粉的原料是油橄榄,使用的是水提取工艺,进到国内,海关的检验检疫证明上名称为橄榄果粉(固体饮料),用途为食用,那么在以上情况下,进到国内遵循固体饮料的相关标准,就属于可作为普通食品的原料使用,对吗。

  答复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所执行的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者国际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标准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关于具体物质能否作为食品原料,请径向卫生行政部门咨询。

  政务咨询回复内容仅作为公众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参考性意见和建议,不具有法律解释等法定效力,不作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依据材料。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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