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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注册申报时候的毒理和功能评价常会有哪些问题

2021-06-15


        保健食品对现如今的人们来讲其实是很常见的,而且很多人都在用,毕竟大家都希望自己的身体可以健康,而保健食品既是食品也是一种具有药用价值的药品,但是没有药品常见的毒副作用,因此才会深受人们喜爱,但是保健食品要是想要用来经营,还需要经过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这个环节,而这个环节中的毒理和功能评价也是大家要去了解的关键问题,下面由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公司-北京中健天行医药科技(包括保健食品研发和保健食品OEM生产)一起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的时候大家首先需要知道哪些原料需要进行毒力试验?以可食大型真菌子实体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仅需提供品种鉴定报告。以大型真菌菌丝体、小型丝状真菌子实体或菌丝体以及益生菌为原料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须严格按照《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逐项提供相关资料及试验报告。哪些产品可以免做毒理学试验?(1)以普通食品和(卫法监发[2002]51号)规定的即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符合以下要求的可免做毒理学试验:1)以传统工艺生产且食用方式与传统食用方式相同;2)原料进行水提取的,如服用量为原料的常规用量,且有关资料未提示该水取物具不安全性,一般不要求进行毒性试验。如:以大豆蛋白、乳清蛋白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2)营养素补充剂类保健食品,使用《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表2以内的物品,其生产原料、工艺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要求进行毒理学安全性试验。哪些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需要对原料进行单独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卫生部公布或者批准可以食用的以及生产普通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和辅料可以作为保健食品的原料和辅料。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和辅料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该原料和辅料相应的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报告及相关的食用安全资料。
       以上的内容是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公司-北京中健天行医药科技(包括保健食品研发保健食品OEM生产)给大家关于保健食品注册申报中毒理和功能评价的一部分介绍,不是很详细,但是也是可以帮助大家去进行了解的,建议大家可以认真的看看,当然了食品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尤其是保健食品,所以相对来讲各个环节也是严格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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