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我们

  • 电话:13241188166
  • 座机:010-56216670
  • 客服1:
  • 客服2: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关于出具《国产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情况核实报告》的通告

2016-09-08

粤食药监局注〔2016〕135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总局第22号令)第三十四条的要求:申请延续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的企业,需提交“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情况”。为做好上述工作,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经研究,现将我局办理相关事项的流程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延续国产保健食品的企业,应在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届满前8个月,按照申报资料目录向所在地市局提出核实申请(见附件1)。
  二、市局接到企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报送的生产销售情况进行核实,完成《国产保健食品有效期内生产销售情况表》(见附件2)。
  三、省局在接到《国产保健食品有效期内生产销售情况表》及相关申报资料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核实报告。
  四、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上述工作统一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
【附件1】
申报资料目录:
1.《国产保健食品有效期内生产销售情况表》;
2.批准证明性文件(含:《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授权书、委托加工批件、变更情况证明性文件等);
3.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内代表批次的生产记录;
4.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内代表批次的型式检验报告;
5.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内的销售情况证明(发票等)。
【附件2】
国产保健食品有效期内生产销售情况表

产品名称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申报事项

 

申报单位

 

委托生产单位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生产情况

有效期内第一年产量:

         第二年产量:

         第三年产量:

         第四年产量:

总量:共   批,   个制剂单位。

销售情况

有效期内第一年销售额:           万元

第二年销售额:           万元

第三年销售额:           万元

第四年销售额:           万元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按照《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的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申请表及所提交的证明资料均真实有效、来源合法,未侵犯他人的权益,如有不实之处,我们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市局核实意见

        

 

                           盖章(科室)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省局一份,市局一份存档,企业存档一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