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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大清理政策法规,8个保健食品相关文件拟宣布失效

2016-10-22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文件清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2015〕16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2013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一批拟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一批拟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10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
  联系人:王湛鑫
  电子邮箱:fzszonghechu@cfda.gov.cn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10月12日
  据中健天行统计,此次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共计294个,其中248个拟继续有效,46个拟废止和宣布失效。其中,涉及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膳食、化妆品、食品添加剂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拟继续有效的44个,拟宣布失效的8个。详细目录见下表。
  值得关注的是,CFDA对含何首乌保健食品的政策一个拟宣布失效,一个拟继续有效,企业如有相关产品应引起重视;另外,《关于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再注册有关事项的通告》(2013年第5号)拟继续有效,或许会对企业办理新法下的延续注册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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