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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总局发布跨境电商新规征意,“召回无门”时代即将终结

2025-09-11

  2025年9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商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我国跨境电商食品召回制度进入实质性完善阶段。
  01、征求意见核心框架与政策突破创新
  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长期存在的“境外主体责任虚化、召回执行缺乏抓手、平台监督责任模糊”三大痛点,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
  - 责任链条的刚性约束:公告要求跨境电商企业必须建立召回制度,并通过签订委托合同指定境内合作方协助召回,彻底破解“境外主体不可追溯”的难题。这一创新设计将境外企业责任转化为境内实体的可执行义务,形成“境外主体+境内抓手”的责任闭环。
  - 平台治理的效能升级:新规明确跨境电商平台需承担“双重监督责任”:既要督促商家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又要在问题发生时协助开展召回和处置。对不采取主动召回措施的跨境电商企业,应暂停其跨境电商业务。这一规定强化了平台的“守门人”角色。
  02、法规演进:从粗放管理到制度重构的十年探索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我国跨境电商食品监管体系十年迭代的成果结晶:
  -2016年四八新政首次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纳入一般贸易监管框架,但政策重心集中在税收调整和正面清单管理,召回制度尚未形成完整体系。
  -2018年六部门通知首次明确跨境电商企业需承担召回主体责任,但由于境外企业实际监管难度大,“责任悬空”问题始终存在。
  -2021年《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全链条,要求进口商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但跨境电商场景下的监管协同问题仍未根本解决。
  -2025年征求意见稿则构建起“主体明确、流程可溯、处置高效”的召回制度框架,标志着监管思路从“事后补救”向“全周期治理”的重大转变。
  03、现实困境:高速增长下的风险集聚
  当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市场呈现“规模扩张与风险并存”的双重特征。2024年跨境电商进口食品规模达5552.5亿元,占整体进口食品贸易额的28%,预计2025年将突破2000亿元。但繁荣背后暗藏隐患:
  - 质量安全问题频发:2025年7月海关拦截的476批次不合格食品中,美国输华产品以95批次居首,涉及沙门氏菌污染、兽药残留等严重安全问题。压片糖果、乳制品等品类因营养强化剂超标、标签不合规等问题频繁被通报。
  - 监管机制结构性缺陷:境外企业主体责任虚化、召回执行缺乏抓手、平台监督责任模糊等问题导致2024年跨境电商食品主动召回率不足30%,显著低于一般贸易进口食品。
  从2016年“四八新政”的税收调整,到2025年新规的责任闭环,中国跨境电商食品监管历经十年探索,终于实现从“事后补救”向“全周期治理”的跨越。未来,随着新规的全面实施,“买全球、卖全球”的跨境电商将真正实现“安全全球通”,为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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