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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注册申报时是怎么进行技术审评的?

2024-03-05

  当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被正式受理后,将进入技术审评阶段。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将根据国家发布的《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组织专家审查组对产品的全部申报资料进行详细审查。审评的时限为受理后60个工作日,必要时可延长20个工作日。
  《细则》将专家审查组划分为:安全性专家审查组、保健功能专家审查组、工艺专家审查组、产品技术要求专家审查组。参审专家均是由审评中心从从审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每组都有最少人数的规定。算下来每个产品均要经过至少20位专家的审查,之后做出三种审评建议:审查材料符合要求、补充材料、不予注册。而不会再像老法规中那样“补充资料大会再审”,给予产品往前走的机会。
  涉及多个专业的技术问题,需相关专家审查组共同研究讨论的,审评中心负责组织召开合组讨论会,根据合组讨论会意见来提出审评建议、
  除此之外,在合组讨论会上未形成三分之二以上专家一致意见的,审评中心将另行组织专家论证会对争议问题进行论证。专家论证会的专家将超过30人。说实在的,当一个产品需要三十多位专家讨论时,就足以说明这个产品的安全性、保健功能或质量可控性无法保证,通俗的讲就是“歇菜”了。
  以上无论哪种形式,企业都不可能参与(涉及答辩的情况除外),完全属于封闭进行的。所以申请企业千万不要按老黄历想通过走捷径比如送送礼、走走关系这样的暗黑手段来对待,从产品立项研发开始,根据法规要求踏踏实实做好每一步工作才是硬道理!
  对于审评建议为“审查材料符合要求”、“补充材料”的就不多说了,这里重点提一下那些“不予注册”的情形,希望申请企业能引起注意,以避免在自己的产品申请中出现:
  (1)申请材料内容矛盾、不符,真实性难以保证或者内容不完整,无法证实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或质量可控性的;
  (2)科学依据不充足或申请材料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或质量可控性的;
  (3)产品或原料的安全性、保健功能评价试验材料不符合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等现行规定,或者试验结果不能充分支持产品的安全性或保健功能的;
  (4)产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卫生学、稳定性试验报告、复核检验报告或原辅料质量检验报告不符合现行规定、国家相关标准,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证的;
  (5)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不合理、不适用、不能复现或方法学研究资料不能充分证明检测方法合理性、适用性和重现性的;
  (6)产品稳定性试验不合理或不符合规定的;
  (7)产品或原料的生产工艺不合理的;
  (8)送审样品与申请材料明显不符,样品真实性难以保证,或样品质量不合格的;
  (9)属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新申报国产产品,不符合原料目录纳入标准等相关管理规定的;
  (10)经补充材料,仍未对标签说明书中适宜人群范围、不适宜人群范围等内容的确定依据作出合理解释的;
  (11)转让技术申请产品的配方、工艺等内容与原批准注册内容不一致,标签说明书和产品技术要求等不符合现行规定或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质量可控性不符合要求的;
  (12)变更注册申请事项导致产品质量发生实质性改变,或不能充分证明变更申请事项合理性的;
  (13)延续注册产品的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依据不足或者不符合现行规定,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未生产销售,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延续申请的;
  (14)收到不予注册的决定后重新提出的注册申请,未针对不予注册的原因提供重新注册申请的理由,或重新注册申请的理由和依据不充足的;
  (15)逾期未提供补充材料或者未完成补正的;
  (16)专家论证会未形成五分之四以上专家一致意见,无法对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或质量可控性作出判断的;
  (17)现场核查或复核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的;
  (18)产品依法属于备案管理的。
  北京中健天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保健食品 、新食品原料、特医食品等医药健康产品的技术研发、注册申报及成果转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总局主管的CNHFA保健食品研发专委会发起单位,拥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和产品创新能力,建立了产品研发、申报、加工及转让全链条、一站式的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为产品成功申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资源保障,欢迎申报企业来电与我们咨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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