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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原料申报的审核与受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2021-06-03


       新食品原料申报是一个过程,也是要遵循很多的规定去办理的,因此人们也需要对这些事情进行了解,首先需要对他的详细过程和一些规定先了解透,这样在做的时候也就不至于手忙脚乱了,那么新食品原料申报的审核和受理又是一个怎样的过程呢?这里由北京新食品原料申报代理公司—中健天行的医药科技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新食品原料申报的审核和受理也有一个过程,卫生监督中心接收新食品原料申请材料后,应当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卫生监督中心对接收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下列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分别做出处理:(一)不属于新食品原料申报和受理范围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二)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的申请材料仍然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可以要求继续补正;(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并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均应当注明日期并加盖行政许可专用印章。申请人接到《行政许可技术评审延期通知书》后,应当在1年内一次性提交全部补充材料原件1份。补充材料应当注明提交日期。逾期未提交的,视为终止申报。如因特殊原因延误的,应在逾期前提交书面说明。终止申报或未获批准的,申请人可书面申请退回以下材料:(一)申报委托书;(二)由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材料(载明多个产品并同时申请的证明文件原件除外)及公证书;(三)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出具的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载明多个产品并同时申请的证明文件原件除外)及公证书。其他申报材料不予退还,由卫生监督中心存档。
       以上就是由北京新食品原料申报代理公司给大家的讲解,新食品原料申报审核和受理的一个过程,中间涉及到了他的一个过程的周期还有所需要的一些材料,和一些情况的处理方法,大家也只有按照这些固定的流程和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去进行申报才会更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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