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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受理后应该怎样评审

2021-06-22

 
       时代在发展和进步的同时,人们都是非常注重自身的健康的,这一点大家都是认同的,毕竟健康的身体才是生活的基础,而保健食品其实是很多人都在服用的,它不同于药品,但是也具有一定的功效,所以很受欢迎,保健食品注册申报是保健食品企业不得不做的,但是大家了解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受理后应该怎么样评审吗?这里由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公司-北京中健天行医药科技(同时也是保健食品研发和保健食品OEM生产)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受累后的评审过程是这样的,受理机构应当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一并送交审评机构。审评机构应当组织审评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查验机构开展现场核查,组织检验机构开展复核检验,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评工作,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总局提交综合审评结论和建议。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审评时间的,经审评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20个工作日,延长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申请人。审评机构认为需要注册申请人补正材料的,应当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注册申请人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补充材料;审评机构收到补充材料后,审评时间重新计算。注册申请人逾期未提交补充材料或者未完成补正,不足以证明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的,审评机构应当终止审评,提出不予注册的建议。审评机构认为需要开展现场核查的,应当及时通知查验机构按照申请材料中的产品研发报告、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并对下线产品封样送复核检验机构检验。查验机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并将核查报告送交审评机构。核查报告认为申请材料不真实、无法溯源复现或者存在重大缺陷的,审评机构应当终止审评,提出不予注册的建议。复核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申请材料中的测定方法以及相关说明进行操作,对测定方法的科学性、复现性、适用性进行验证,对产品质量可控性进行复核检验,并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检验,将复核检验报告送交审评机构。复核检验结论认为测定方法不科学、无法复现、不适用或者产品质量不可控的,审评机构应当终止审评,提出不予注册的建议。审评机构认为申请材料真实,产品科学、安全、具有声称的保健功能,生产工艺合理、可行和质量可控,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科学、合理的,应当提出予以注册的建议。审评机构提出不予注册建议的,应当同时向注册申请人发出拟不予注册的书面通知。注册申请人对通知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审评机构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复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申请材料。审评机构应当自受理复审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审决定。改变不予注册建议的,应当书面通知注册申请人。
      以上内容由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公司-北京中健天行医药科技(同时也是保健食品研发和保健食品OEM生产)给大家的讲解,这些是关于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受理后要做的评审工作,这是一个相对比较详细的流程,大家可以先了解一下,之后在哪个时间段进行哪一个步骤,也好心里有底,整个过程进行下来也会相对比较顺利。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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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研发申报专家-北京中健天行医药科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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