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蓝莓花色苷等2种物质申请新食品原料、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等6种物质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己二酸与2-乙基-2-(羟甲基)-1,3-丙二醇和对叔丁基苯甲酸的聚合物等6种物质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 —以下为公告内容
蓝莓花色苷是以杜鹃花科越橘属蓝莓(Vaccinium corymbosum L.)的果实为原料,经酶解、水提取、纯化、浓缩、干燥等工艺制成的粉状物质。加拿大批准蓝莓提取物(花色苷含量≥40%)作为天然健康食品使用;欧盟将蔬菜、水果来源的花色苷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美国将葡萄及葡萄皮来源的花色苷作为食品添加剂,允许在饮料等食品中使用。本产品推荐食用量为:总花色苷含量40.0%的蓝莓花色苷推荐食用量为800毫克/天,超过该含量的按照实际含量折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蓝莓花色苷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蓝莓花色苷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本产品的基源植物为禾本科黑麦属植物黑麦(Secale Cereale L.),原产于中亚及地中海等地区,在欧洲被广泛种植。本产品是采收黑麦的花粉,经过干燥、分离等工艺制成。在日本和韩国,花粉作为一种食物类别,不限定其基源植物,黑麦花粉可作为食品食用;在美国,黑麦花粉可作为食品原料进行销售。本产品推荐食用量为≤1.5克/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黑麦花粉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黑麦花粉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且花粉过敏者也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