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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乳糖-N-新四糖、3’-唾液酸乳糖钠盐等3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公开征求意见!

2026-07-15

  2026年7月15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公告,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乳糖-N-新四糖、增补质量规格要求的食品添加剂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发酵法)和3’-唾液酸乳糖钠盐的申请,其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8月14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邮箱(zqyj@cfsa.net.cn),逾期将视为无意见。

  — —以下为公告内容解读资料

  乳糖-N-新四糖


  解读资料。乳糖-N-新四糖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2023年第8号及相关公告,允许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以及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调制乳(食品类别01.01.03)、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 01.02.02)、调制乳粉(食品类别01.03.02)、焙烤食品(食品类别 07.0)、饮料类[包装饮用水类、果蔬汁(浆)、浓缩果蔬汁(浆)除外](食品类别14.0)。乳糖-N-新四糖是母乳中一种主要的母乳低聚糖,用作食品营养强化剂。经安全性评估,该物质在所申报食品类别中可以安全使用,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等允许乳糖-N-新四糖用于调制乳、风味发酵乳、焙烤食品、饮料类等食品类别。

  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发酵法)

  解读材料。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作为食品用香料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本次征求意见的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发酵法)采用新的生产工艺制得,用于调节产品口感,其在食品中的使用量不得超过5mg/kg。特别指出,GB 2760 中已批准的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在食品中的使用量也执行上述使用量要求。经安全性评估,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的食品用香料使用原则,该物质在食品中可以安全使用,其质量规格按照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执行。美国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食品用香料用于食品。

  3’-唾液酸乳糖钠盐

  解读材料。3’-唾液酸乳糖钠盐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 年第 1 号公告,允许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以及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本次征求意见的3’-唾液酸乳糖钠盐是新生产菌来源的营养强化剂新品种。3’-唾液酸乳糖钠盐是母乳中一种母乳低聚糖,用作食品营养强化剂。经安全性评估,该生产菌生产的 3’-唾液酸乳糖钠盐按照相关公告中使用范围及用量可以安全使用,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 3’-唾液酸乳糖钠盐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品类别。

  附件-乳糖-N-新四糖等3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相关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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