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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 已备案化妆品新原料汇总

2023-01-18

  自《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于2021年5月1日实施以来,已有51个原料完成备案(2021年6个,2022年42个,2023年3个(截止到2023年1月16日))。
  备注:本文所有数据来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原料备案信息页面,如有不一致,请以原网站(附后)数据为准。
  51个已备案新原料的清单附后。
  其中,根据原料来源,化学原料备案数量最多,有33个,其中聚合物占据近一半(15个);生物技术原料有11个,其中“β-烟酰胺单核苷酸”有三家企业备案4次,“N-乙酰神经氨酸”由两家企业备案3次;动物原料4个;植物原料3个;暂无纳米原料和较高生物活性原料备案。
  根据主要使用目的(备注:单个原料有多个使用目的,因此数据有重叠),数量最多的是皮肤保护剂,有21个原料申报,其次是保湿剂(20个),抗氧化剂(11个),发用调理剂(5个),抗皱剂(4个),清洁剂(4个),成膜剂(4个)。
  根据备案人国家(地区),我国原料企业备案数量第一,有36个,其中包括中国台湾1个;其次是日本和美国(各4个);加拿大、德国和瑞士三个国家分别都是2个;韩国1个。新原料法规的变化和原料备案的便捷,让国内原料企业在化妆品新原料领域有更多的发挥空间,为化妆品企业带来更多的选择和可能性。
  如何判断是否属于新原料?
  新原料应当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符合化妆品新原料定义“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
  2.原料预期的使用方法、使用部位、使用目的,符合化妆品的相关属性。
  3.未收录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中,不属于该目录中的类别原料(请注意搜索时的关键词,以防误判)
  4.不属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已规定为禁用组分的原料。
  5.不属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限用/准用的某类别原料。
  实际功能未超出化妆品定义范畴。
  截止到2023年1月16日,已备案化妆品新原料如下: